今年1至9月,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質量優(yōu)良天數比例為84.2%,同比下降1.5個百分點;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.8%,同比上升0.9個百分點。
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“2+26”城市平均優(yōu)良天數比例為58.7%,同比下降5.1個百分點。長三角地區(qū)41個城市平均優(yōu)良天數比例為83.1%,同比上升2.6個百分點。汾渭平原11個城市平均優(yōu)良天數比例為63.5%,同比下降1.1個百分點。
京津冀及周邊地區(qū)“2+26”城市平均優(yōu)良天數比例為58.7%,同比下降5.1個百分點。長三角地區(qū)41個城市平均優(yōu)良天數比例為83.1%,同比上升2.6個百分點。汾渭平原11個城市平均優(yōu)良天數比例為63.5%,同比下降1.1個百分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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